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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對網路廣告管制的密度與省思|工商時報

近年來社群媒體崛起,也因此造就不少知名度不輸傳統明星的「網紅」。隨著「網紅」累積一定訂閱數,擁有相當知名度,引起廠商注意時,開始藉由影片內進行業配推薦商品,賺取廣告費用。公平交易委員會在今年2月21日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之處理原則」,此項原則更明確地定義網路廣告之內容,並將「網紅」、「直播主」等納入廣告主範圍。而此項管制是否能兼顧公平競爭及創作者意思表達及創作多元化的平衡有待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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